关于在苏州市区开展“十佳文明司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:
  为弘扬苏州城市精神,倡导广大司机做可爱的苏州人,进一步优化苏州市区的交通环境,市文明办、市交通局、市广播电视总台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,在市区各类司机队伍中开展评选“十佳文明司机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范围
  苏州市区(含中央、省驻苏单位、解放军驻苏部队、武警部队)各行业、各系统、各单位中户口在我市的公务车司机(含特种车司机)、公交车司机、客货运司机、出租车司机、私家车司机。

  二、评选条件
 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努力践行“八荣八耻”道德规范;
  2.模范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规,连续三个记分周期(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)没有违章、违法记录,安全行车,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年以上;
  3.讲究交通公德,文明驾车,礼貌行车,并做到车容车貌整洁;
  4.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协助做好本单位、社区、镇村、学校等各项交通安全活动,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工程活动并作出贡献;
  5.讲文明、树新风,在爱岗敬业、服务群众、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出色,在单位、社区等信誉好、评价高。

  三、评选方法
  1.公交车、客货运、出租车司机由市交通局所属系统对口推荐;公务车司机(含特种车司机)由市各机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荐;私家车司机采取自荐和他人推荐的方式,填写申请表并由单位或社区盖章(申请表可在《文明苏州》网http://www.wm.suzhou.gov.cn或电台《交通经济频率》网http://sebs.2500sz.com下载);
  2.各单位及个人申请表请于9月30日前送1048苏州交通广播电台(公园路55号电台传达室;邮编:215006);
  3.经评审组初评所产生的30名“十佳文明司机”候选人,连同2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经市各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供给1048苏州交通广播及其他相关新闻单位,并接受广大市民投票评选(选票刊登在苏州文明网,并同步通过1048苏州交通广播的短信平台进行公开投票);
  4、根据投票结果数评选出“十佳文明司机”,其余20名候选人为提名奖。

  四、评选时间
    1. 9月15日—— 9月30日为推荐期;
    2.10月 1日——10月15日为初评期;
    3.10月16日——10月25日为市民投票期。


  五、表彰奖励
    1.获得“十佳文明司机”称号者将授予奖杯、荣誉证书,各获得价值千元的奖品;
    2.获得“十佳文明司机”提名奖称号者将授予荣誉证书,各获得价值五百元的奖品。